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做好2016年毕业生需求统计和
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人事委托代理单位:
为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根据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毕业生需求统计和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预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报送2016年毕业生岗位需求统计和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的委托人事代理单位须具备一定规模,合法经营,经营状况稳定,并有一定的承担大学生就业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签订《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满一年。
(二)在“中心”有本市户籍存档3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按比例接收。
(三)用人单位为西城区注册单位。
(四)注册资金500万以上。
(五)纳税在西城且年缴纳税费总额(不含个人所得税)100万以上。
(六)未通过其他渠道申报办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接收落户。
(七)工商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经营记录。
二、具体安排
(一)申报时间
各人事委托代理单位,在10月19日至10月30日期间完成2016年毕业生需求统计和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预申报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心”。
(二)申报内容
1、毕业生需求统计工作
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各单位需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填报。具体填报程序是:
各单位使用注册账号登陆信息系统,点击进入“2016年度毕业生需求申报”事项,按步骤填写需求报表。按照左侧导航条提示,逐项完成填报工作。报表分为三部分,依次是:《2013-2015年度接收毕业生情况调查表》、《接收使用毕业生情况及满意度调查问卷》、2016至2018年度《毕业生需求申报》。各单位填报工作完成后,复核各单位申报的数字是否真实、准确、合理。确认无误后,点击上报。
2、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预申报工作
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预申报工作与需求统计工作同步开展,各单位需认真填写《2016年毕业生岗位需求及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预申报表》(样式见附件),说明本单位2016年度毕业生需求数量、主营业务和拟引进的主要专业类别(每单位不超过三个专业类别)。
三、报送材料
各委托人事代理单位报送2016年毕业生需求统计和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预申报材料如下:
(一)2013-2015年度接收毕业生情况调查表;
(二)接收使用毕业生情况及满意度调查问卷;
(三)2016至2018年度毕业生需求申报;
(四)2016年毕业生岗位需求及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预申报表;
(五)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各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作要求
(一)2016年毕业生需求统计和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预申报两项工作系同步部署,分别开展。前者重在统计全面信息,不区分拟接收毕业生的生源地,要全面统计本单位的毕业生岗位需求;后者重在统筹规划拟引进落户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人数,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统筹,合理制定。
(二)未按此通知要求报送的用人单位,不分配2016年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控制数。
联 系 人:宋妍、刘莹
联系电话:59657875、59657868
附件:《2016年毕业生岗位需求及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预申报表》样式
北京市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