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人事档案移交转递方式变更的通知
各办事人员:
根据北京机要通信局《关于邮政机要通信渠道停止收投大学生档案的通知》(京邮机要通信[2015]3号)文件要求,自2015年6月起,机要通信机构不再对我中心收寄和投递全国各大专院校各类“大学生档案”。为此,凡与我中心已签订《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三方就业协议手续的毕业生及未办理就业协议手续的西城区户籍大、中专毕业生均应参照执行。
为保证“大学生档案”的顺利接收,“大学生档案”应经毕业学校联系所属辖区邮政通信部门,通过中国邮政“EMS标准快递”方式转递档案。请及时、准确为毕业院校提供我中心的档案转递单位接收信息。“大学生档案”也可密封自带到我中心办理移交手续。
档 案 转 递 单 位 接 收 信 息
档案转递单位名称: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档案邮寄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塔院胡同8号院3号楼1层档案室
邮 政 编 码: 100120
邮寄档案查询网址:www.xchrc.com
联系查询电话:59657945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