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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业务----签订三方协议

发布时间:2014/7/22 11:34:00 被阅览数: 7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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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委托存档人员

办理北京生源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告知单

 一、受理范围:

1.我中心集体委托存档单位;

2.中专以上学历,且具有《XX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北京生源毕业生。

二、受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三、所需携带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接收北京生源登记表》一份;

3.《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注:①接收单位在《接收北京生源登记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

②接收单位在《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北京地区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学校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意见”一栏盖章(或持带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式三份均需盖章。

四、办理所需时限:即时办理。

五、联系电话:59657945

如非本人办理,可由单位人事持上述材料或委托直系亲属代办;另请准备委托书及直系亲属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德外塔院胡同8号(查询网页中地图)
办公时间 :上午 8:30至11:30 , 下午 1:30至5:00
咨询电话 :5965 7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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