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委托存档人员
办理北京生源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告知单
一、受理范围:
1.我中心集体委托存档单位;
2.中专以上学历,且具有《XX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北京生源毕业生。
二、受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三、所需携带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接收北京生源登记表》一份;
3.《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注:①接收单位在《接收北京生源登记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
②接收单位在《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北京地区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学校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意见”一栏盖章(或持带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式三份均需盖章。
四、办理所需时限:即时办理。
五、联系电话:59657945
﹡如非本人办理,可由单位人事持上述材料或委托直系亲属代办;另请准备委托书及直系亲属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