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存档人员特殊工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委托存档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1]49号文件要求,我中心拟对集体委托存档单位进行从事过特殊工种人员相关档案材料申报备案工作,确保部分集体存档人员顺利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请各单位于2013年12月30日前核清本单位从事过特殊工种人员情况,到我中心进行档案排查整理。
说明:
一、 存档单位社保缴费区县为西城社保中心;
二、 特殊工种范围:工种须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职工养老处备案确认(原为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其中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累计满九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八年。
联系人:苏金龙、王树欣
联系电话:59657941/7939
特此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3年11月20日